2012年美术统考考场规则
一、考生凭《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》(以下简称《准考证》)和身份证进入考场,若准考证损坏、污涂禁止进入考场。考生进入考场,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(画版、画架、铅笔、橡皮、水粉、马扎、图钉、小水桶等),不准将任何参考资料和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。
二、考生在考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带入考场,将准考证固定在画板右上角以便查对。
三、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,考试9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,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。
四、试卷不得留边框,不得用胶带纸固定,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(图钉自备)。
五、试卷信息栏之外的地方不得署名或加盖名章,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。
六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,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。
七、考生不得使用定影液及同类产品喷涂试卷或画面。
八、不得损坏、揭换信息条,不得污染考生信息条上的任何信息。